一、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区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协调周边关系和全院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负责对师生进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保护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
三、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四、负责内部的安全防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五、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并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六、负责防火宣传教育,检查消防设施,领导义务消防队,训练义务消防员,处理一般火灾事故。
七、负责群防群治,落实安全措施,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性事件”工作。
八、负责校内常住人口的户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接转学生、职工及家属户口关系,负责我院应征青年的征兵入伍工作。
九、负责做好校内巡逻和门卫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外宾、外教人员的保卫工作,确保他们的安全。
十、积极完成上级、院党委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