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院利益和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治安保卫人员的职能作用,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严格执法,按章办事。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治安保卫人员院委会的领导下,维护学院的治安秩序,守卫要害部位,巡逻值勤,盘查可疑人员,抓捕犯罪分子,执行保卫处交办的任务。
二、治安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与学院的学生进行非工作交往。不让无关人员进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严格车辆和人员进出入手续,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禁止各种商贩进校叫买叫卖。时刻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值班室内严禁停放车辆和存留杂物。
三、严格按章办事,着装整齐,配戴标志,不得空岗,不得睡岗,有事请假,文明礼貌,举止大方,说话和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四、保卫人员不按章办事,违法乱纪,服务态度恶劣,经批评教育无效,视情节给予处罚或辞退,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抓获犯罪分子的视情节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