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时间:2016-12-28 11:24来源:保卫处作者:秩名点击:204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强化校园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秩序,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第13号令和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校活动的人员必须维护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门卫管理规定,门卫要严格检查证件,坚持文明执勤。

    2、教职工家属不允许携带婴幼儿到办公区、教学区玩耍。

    3、所有进入学院施工的车辆包括吊车、铲车、装载机和所有进学院的网通、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施工,学院批准部门应协助他们办理审批手续并到保卫处备案,否则禁止进入校园。

    4、禁止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学院师生员工有权向保卫处举报,保卫处有权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

    二、任何人不得干扰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挠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

    1、在院内举行舞会、讲演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提前向学院保卫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人数、时间、地点、应急预案,组织本次活动的领导人和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学工处、保卫处或相关部门批准方可活动。

    2、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条幅等,应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者许可的宣传栏或广告栏内。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院宣传处及相关部门同意,各系、各部门要按照学院划定的责任区管理好,宣传处定期检查。

    三、在校园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装修、网络、无线接收器等器材,安装者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审批并在保卫处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施工。

    四、教学区禁止一切商业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学院的管理,不得有碍环境卫生;禁止学生借勤工俭学名义进行倒卖、贩卖和出租等经商活动;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关于校园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学院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在校活动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的优美环境。

    1、讲究社会公德.严禁随意折花、践踏草皮、乱扔果皮等,严禁在教学区、公共场所搂抱、躺卧、接吻等不文明举动。

2、禁止在办公、教学及学生公共生活区饲养家禽家畜、宠物。

3、禁止在校园吸烟,随地吐痰。

    六、外来人员进学院基建施工应及时到保卫处备案;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院的领导、监督、检查,夜间不准到公共场所和教学区内闲逛。

    七、违反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人员,学院可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 进入学院的人员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经门卫许可后方准入校。

    九、进入校园人员要爱护学院的花草树木,禁止摘花折草,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公物上(如墙壁、桌椅、板凳、门窗、厕所等处)乱写乱划,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章用具,视情况予以违章处罚,并要赔偿损失。

    十、教职工、家属自备车辆以及经常出入校园或在校园内停放的车辆须办理车辆通行证或车辆停放证,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十一、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服从院内交通管理,并按交通标志指示的路线行驶,限制时速为20公里;严禁在院内按高音喇叭;车辆要停放在门卫人员指定的地点,不得妨碍交通,违者对车主或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予以违章处罚。

    十二、携公物出门须主动出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发的携物出门单,经门卫检查许可后,方准出校;携私人物品出门,须凭本人身份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准出校。

    十三、校园里严禁张贴各种大小字报以及散布传单、传播谣言;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批准,不得自行编印小报、刊物,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为其提供方便。

    十四、本规定的执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各系、各部门应当在分工负责的责任区和教学生活责任区的范围内,切实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的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附:重大活动与临时性生产经营等事项审批单

 

重大活动与临时性生产经营等事项审批单

                                                          

分 类

重大活动与临时性

生产经营活动的名称及内容

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

 

 

 

 

 

经办人

 

 

 

本次事项负责人

 

 

 

安全责任人

 

 

 

组织或推荐

部门意见

 

 

 

 保卫处意见

 

 

 

 

 

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