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的消防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系、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各系、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各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系、各部门重点消防人员及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计划之中,
四、对重点防火部位要规定专人经常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对学院的消防设施和各系各部门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消防分局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维修。
六、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七、督导学院各系、各部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及考核办法。
八、学院内一般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和重大案件的协查,内部治安纠纷的调处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九、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消防知识教育。
十、学院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
十一、传达室岗位职责的制定和门卫人员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门卫人员职责。
十二、加强校园巡逻,并制定巡逻计划,定期组织学院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彻底杜绝隐患和险情。
十三、负责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巡逻的安排工作。
十四、案情实行首接负责制度。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