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时间:2014-11-04 15:12来源:保卫处作者:秩名点击:49

 

    保卫处处长在院党委、院委会领导下,在分管院领导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法制教育,当好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卫士。
    二、主持处长办公会,传达贯彻院党委、院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主持制定工作计划。领导全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职位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三、提出所属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推荐意见,考核所属干部、职工的工作政绩,对表现优秀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对工作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和改进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处人员的工作调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整体战斗力。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六、积极开展党支部各项活动,经常开展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注意培养优秀保卫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主持制定重大活动、敏感期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周到细致。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的效率和能力。
    八、主动向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工作。积极搞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得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对保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十、主持全处完成院党委、院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