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人员交接班制度

时间:2014-11-01 15:29来源:保卫处作者:秩名点击:48

 

    一、保卫执勤人员实行三班轮换工作制,每班执勤八小时,每班值执勤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执勤岗位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前带班负责人要组织各岗位值勤人员,对值勤区域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班时要认真仔细地填写值班记录,经接班方值班负责人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方人员方可离岗。
    四、值班期间未处理完的事情,要详细地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必要时通过书面形式交接。
    五、接班时若检查出问题,待问题处理完毕,责任划清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六、因交接班不认真引发的问题,由双方值班人员共同承担责任。